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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编办主要职责

编稿时间: 2019-08-05 08:23 来源: 本站 浏览: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定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核全市处级机构、县市区党政机关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市直党政机关的科级机构、市直科级事业单位、县市区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五、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市处级以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市直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市县党政机关、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市直和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六、拟订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七、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十、负责指导全市政务类和公益类网上中文域名管理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