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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和生育保险事务中心

编稿时间: 2022-08-16 10:54 来源: 登记科 浏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00MB1E98321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和生育保险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和生育保险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内提供社会保障事业中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业务范围: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核算、待遇支付职责,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经办事务。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旭园路431-3号

法定代表人

赵锐

开办资金

1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

16

网上名称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和生育保险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及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全力抓好居民医保征收 2021年医保基金征收及待遇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完成了410家企业、103家机关事业、16000人的信息增减异动工作。完成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5298.31万元的基金征缴收入。完成了区内常住居民14.2万人的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尤其是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在底子薄、人手少、经费缺的情况之下,靠前指导、超前谋划、精心布局、细化各项任务,从商业小区和学校等征收难点入手,加强督查,全年最终完成14.2万人的居民医保基金征收,比上年新增2.4万人,新增基金收入近2000万元。截至6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618人,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497.01万元。4-5月对全区常住居民进行了医保参保情况摸底排查,将排查结果下发至各乡镇管理处核实,为明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打下良好的基础。严格按照省医保局要求,及时清理了若干批次我区参保人员在全省重复参保信息问题,确保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信息准确无误。 (二)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险中求稳。2021年度全区完成居民医保缴费141321人基金收入1.17亿元。包括个人自缴3957万元(含政策性特殊人群地方政府代缴235万元);各级财政补贴7743万元(含区级933万元,省级2176万元,中央财政补贴4664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止,医保基金支出总计为81744142.92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6080.1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422.5万元(市局代付);购买疫苗等其他支出1671.8万元。因疫情影响及历年遗留问题处理,预计全年总支出在1.25亿元以上,当年收支相抵亏损800万元以上,需要动用上年结余,才能得以收支均衡。二是职工医保基金运行稳中求强。截止2021年9月底,职工医保全区完成53335239.64元。包括统筹基金收入33240999.60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16541572.14元;大病互助基金收入268845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入430059.43元;基本医疗单建统筹基金收入434158.47元。截止2021年9月底,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总计为48064143.53元。包括统筹基金支出16330381.68元(其中住院支出8576851.31元,门诊费用1588044.95元,生育医疗费用1065831.01元,生育津贴2437252.01元,其他支出2662402.4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31677974.93元(其中住院费用899120.64元,门诊费用210562.73元,药店医药费用30525184.48元,其他支出43107.08元);公务员补助支出55786.92元。因产业布局好,历史包袱轻,全区职工医保基金运行良好,结余较多,抗风险能力强。 (三)全力开展医保基金集中整治 一是高位推动,组织到位。我区于8月23日成立了经开区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制度规范组、检查督导组,明确责任分工。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谭国良同志多次调度全区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要求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快自查自纠。8月30日,区工委书记文春方主持召开全区清廉医保推进会,要求区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及乡镇管理处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制度落地见效,加强廉洁用权监督、细化作风建设考评,加快医保领域各项改革。会后,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将12个实施方案细化,区医保部门形成了9个子方案,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按既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区医保局坚持每周一调度,确保整治工作效果。二是部门协调,联动到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省市关于医药购销中不正当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过度医疗缺乏界定标准集中整治及部分集采药品降价后降质问题集中整治,研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了实施;区民政局、卫健局、劳动局、公安局在死亡人员和服刑在押人员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集中整治专项监督检查中积极参与、认真履职。三是深入自查,程序到位。坚持刀刃向内,排查风险隐患。对巡察问题、审计问题、飞检问题、信访问题、案件问题进行全面起底,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做到应送尽送。各责任主体针对自查自纠的重点问题清单,及时对整治时间范围内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敢于暴露问题的态度开展了全覆盖的自查自纠。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已完成 3家公立医院、 3 家民营医院、87 家定点村卫生室 ,31 家定点诊所的全面起底工作。共计追回基金(含处罚) 35.1824 万元,追回违规个人账户资金2.9万元。督促经办机构优化工作流程8项,完善或新建各项制度7个。 (四)全力推进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 全年完成了辖区内国家第五批、第六批(胰岛素专项)和抗生素的第二周期、湖北中成药的报量和审核工作以及资金的预付工作。完成了第一批第一周期的结余留用申报和审核工作以及资金拨付。第二批第一周期结余留用申报进行中,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的低值耗材网上采购并零利润销售进行了监督管理,同时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项目收费进行了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的资金及时追回和整改。同时按时间接点,及时完了辖区内共两定医药机构121家、药店98家的国家赋码工作,医师215人、护士164人、药师88人,共计454人次,督促辖区内共219家医疗机构、药店的三目录配备工作为新平台顺利上线。 (五)全力保证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一是着力做好“两病”管理。2021年10月中旬全区“两病”工作达全省下达的指标覆盖率的85%,其中高血压6200人,达全省下达的指标覆盖率65%,总费用971432.70元, 政策范围内费用839832.26元,基金支出613127.54元,补偿率87%;糖尿病4014人,达全省下达的指标覆盖率136.6%,总费用2756877.77,政策范围内费用1974847.73元,基金支出1459646.73元,补偿率88%;根据10月中旬的两病数据看,确实让群众享受了医保政策,不断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推进民生实事。根据重点民生实事责任项目指标分解表,我局完成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医保参保资助1.1万人次。截止到10月医疗救助累计资助人数为9551人,救助资金257.44万元,住院医疗救助797人次,救助费用122万元,累计完成人数10348人,占目标总任务的94%。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我区所有脱贫对象参保由区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脱贫人员(扶贫人口)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执行“一站式”结算管理制度。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待遇普惠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员(扶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截止2021年10月31日,脱贫人口住院大病保险补偿152人次,报销52.26万元。截止2021年10月31日,脱贫对象(扶贫人口)住院总人数1188人,医疗总费用767.22万元,报销金额630.97万元,综合补偿率82.24%。其中基本医疗报销415.70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52人次,报销52.26万元;医疗救助补偿146人次,报销13万元;其他补偿1241人次,报销150.01万元。 (六)全力推动医保政策宣传 全年开展了三次重大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开展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讲会,宣讲了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高了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及个人的法律意识、红线意识,自觉对标,遵纪守法。二是积极开展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制作并印刷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宣传资料,其中包括宣传横幅500条,宣传折页70000份,宣传海报800张,致学生家长一封信30000张;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讲会,宣讲了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高了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及个人的法律意识、红线意识,自觉对标,遵纪守法;三是开展了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大型宣传会。向各乡镇管理处劳保站长、各村支部书记、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详细讲解此次会议的政策内容。通过政策宣讲将政策精神传递到辖区每一个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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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赵锐  联系电话:13907301633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