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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专题征文选登(综合科,君山、湘阴、临湘、岳阳县委编办)编稿时间: 2021-03-04 09:30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着力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岳阳市委编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内第一部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规,对党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湖南省岳阳市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摆在重中之重,注重从学深悟透、建章立制、推动实践、建强队伍四个方面下功夫,着力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把学深悟透作为首要,着力打牢党管机构编制的思想基础 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党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对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岳阳市坚持把学深悟透《条例》作为切入点,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集中解读。《条例》颁布后,岳阳市第一时间召开市委编委会传达学习,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邀请专家对《条例》进行系统深入解读,深入阐释《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主要内容、核心要义,从广度、深度、高度上,加深各级干部对《条例》的理解认知,做到与党中央、中央编委同频共振。 二是反复宣传。在岳阳机构编制网开设《条例》学习贯彻专栏,常态宣传。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在《岳阳日报》及其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报道,以生动活泼的方式,宣传解读《条例》知识和机构改革有关政策,让条例意识、党统一管理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常态学习。将《条例》学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列入编委会第一议题,纳入党校主体课程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机构编制核查和年度机构编制情况报告内容,举办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根本,着力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保证 《条例》对党管机构编制作出制度性安排,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必须坚决严格执行。同时《条例》侧重于程序性规定,又要求地方必须结合实践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制度。 一是调优领导管理体制。根据《条例》和本轮机构改革要求,岳阳市重新组建编委会,建立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修订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制定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清单、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服务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个口子”进出(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一支笔”审批(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的制度规定。 二是细化归口管理机制。落实归口管理要求,制定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编办的意见,明确请示报告、业务工作统筹、日常工作指导、重要岗位管理等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编委授权或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有关事项在提请编委会议研究前须报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或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同意。明确编办主任一般兼任组织部副部长,列席组织部部务会等重要会议。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对《条例》作出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核查、纳入巡察等有关程序性规定,岳阳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机构编制纳入巡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等13个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持把推动实践作为核心,着力巩固党管机构编制的体制优势 岳阳市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融入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任务,通过抓好机构改革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的体制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一是向深化改革要成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深入调研论证,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现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体制机制三优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完成“5+1”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愈加方便。推动不动产登记管理改革,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出证、产权清晰“二手房”1小时出证、其他类型房屋交易最多3个工作日办结。 二是用创新管理提效益。创新管理方式,统筹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推行用编计划管理、事业单位简易注销办法、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探索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评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和建立人员增减月报制度、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动管理机制等,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近年来,岳阳市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人员编制逐年下降。 三是以优质服务促发展。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市县两级人才编制专户,加大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创新设立大数据中心,推进全市产业数据赋能;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研究提出设立物流发展中心,统筹推进全市千亿物流产业发展;推动岳阳自贸片区管理机构及“一个工委领导下三区协同作战”管理体制建设,加快推进自贸片区建设;积极为全市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三区一中心”建设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四、坚持把建强队伍作为关键,着力夯实党管机构编制的人才保障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坚持和完善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离不开一支过硬的机构编制工作队伍。 一是选准配强编办班子。编办作为编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直接担负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调研论证、出谋划策、协调推进、督促检查需要直面诸多矛盾问题,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岳阳市始终高度重视编办领导班子的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把政治素质过硬、岗位经历丰富、善于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负责的狮子型干部选拔出来,选准编办主任,配强班子成员。 二是建好机构编制部门。围绕政治、业务“双过硬”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主动适应编委领导管理体制调整,持续推进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开展“庆百年.迎党日.强素质.促改革”主题活动,努力提高“七种能力”,着力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过硬的机构编制队伍,切实发挥好编委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用好组工人事干部。加强组工人事干部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条例》等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办理业务、调查研究,实行面对面、点对点宣讲政策、培训业务。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申报机构编制事项流程,机构编制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未经党(委)组研究论证的事项报告,坚决拒收,打通《条例》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领导最后一公里。 (综合科供稿)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君山区委编办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君山区委编办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条例》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一是抓好学习贯彻,把稳机构编制政治方向。相继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委编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同时将《条例》纳入全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设为期半个月的君山手机报《条例》学习专栏,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机构编制法定化氛围。邀请上级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全区处级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工人事专干全员参加,印发宣传手册1000余份。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发挥机构编制体制优势。根据《条例》修改了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坚决落实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的,必须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才能报区委编办及区委编委会受理,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并报编委审批决定。三是建立报告制度,树立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明确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负总责,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抓,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有序开展。自2021年1月1日起,各部门党组(党委)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书面报告上一年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二、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着力破除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一是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规范区委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责表述,充分体现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地位,为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设立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严格执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编办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二是继续完善各领域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统一设立内设机构,专门设立党建办公室,树立党建引领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执法部门履职争议和职责边界,健全局队合一、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顺利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合理安置人员。三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评估各单位全面正确履行部门“三定”规定情况,形成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进一步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实现了相近职责统一由一个部门履行。 三、着眼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不断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必须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是严控总量。坚决执行机构编制限额管理,采取精简机构、人员只减不增等政策,从紧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严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把好人员调配和招录(聘)的关口,严禁超编进人,圆满完成2020年录用、招聘、人才引进、退伍军人安置等用人计划核编工作,有效地防止了盲目进人、违规进人。二是盘活存量。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加大编制资源创新挖潜力度,整合“小弱散”、调剂节余编制,按程序有力保障了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三是服务大局。聚焦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做好年度用编计划,清理腾出的单位限额和编制优先用于满足教育、民生、医疗等领域发展的需要,建立“人才编制池”,专门调剂事业编制为引进更高层次人才提供编制保障,探索试行乡镇行政周转编制使用办法。
湘阴县委编办“三个坚持”确保党管机构编制落到实处 湘阴县委编办
湘阴县委编办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贯彻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着力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为县委、县委编委当好参谋助手,为属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制度保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机构编制部门落实落地。 一是坚持夯实党管机构编制理论基础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机构编制实践,强化理论学习先行。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安排。通过在全县组工干部培训会上举办条例专题培训、开设学习专栏等学习宣传活动学习《条例》以及省委许达哲书记在省委编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遵守《条例》的自觉和运用《条例》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整理形成《机构编制党内相关规定》《机构编制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湘阴县委编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等宣传资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资料参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紧迫问题、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顶层设计。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谋划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将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聚焦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的重要要求,作为机构编制部门,积极当好县委、县委编委的参谋助手,按图施工,精准画像。二是结合湘阴实际,围绕“奋进全省十强县、建设省会卫星城”的目标和“绿色立县、科教兴县、开放活县、产业强县”的发展战略,切实做好体制机制优化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保障工作。充分挖掘编制资源,盘活编制存量,县直调剂 100 名事业编制建立县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管理专户,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和公立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调剂 100 名事业编制建立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和公立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人才编制管理专户,专门用于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用好用活编制周转池,持之以恒做好专项编制专户管理;成立了融入长株潭发展研究中心、湘阴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等机构,着力为湘阴打造“湘江新区新片区、长岳协同先行区、湖南乡村振兴样板区、湖湘文旅康养示范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坚持维护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保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贯穿在机构改革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按照改革要求,我县机构编制管理领导体制发生重大改变,明确了新的编委组成人员。在日常管理上,我们继续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制,动态调整,科学管理,为机构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二是在学习借鉴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市级党政机关的经验做法基础上,湘阴县进一步将党的全面领导细化落实到“三定”规定中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上。在县级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中普遍增加了“XX局(中心、办)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职责表述。三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各部门党组(党委)向本级编委、县级编委向上级编委报告机构编制工作,在平时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时要求须经党组讨论后上报。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临湘市委编办
临湘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作为机构编制领域第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遵循。为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好用好党的机构编制资源提供了遵循。市委编办坚持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办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做到熟练掌握,深刻理解,准确运用,切实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市委编委会议议题,组织编委会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同时,将《条例》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课程,将《条例》纳入规定教材,大力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入党校、进课堂、上讲台”,积极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待机构编制工作,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二是严格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归口管理制度,以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市委、编委、部门(单位)职责权限,全面执行机构改革、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各项规定,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同时,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好编委议事协调职能,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三是着眼长效,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调整和修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规章制度,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等问题,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配套制度。重新制定了《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 二、全面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在机构改革中,市委编办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全面落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制度安排,切实增强党的领导力。一是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根据上级改革要求,强化党委对重点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领导,新组建或调整优化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一批市委议事协调机构,优化整合了市委有关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职能,重点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市以及教育、审计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工作机关的归口协调职能,更好发挥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实现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全面领导。二是理顺党政职责关系。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加大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的力度,统筹调配资源,减少多头管理,减少职责分散交叉,形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党政机构布局,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政机构协调联动。三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转变政府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四是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同步深化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强化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 三、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统筹机构编制资源 市委编办坚持“严”字当头,“管”字着力,规范管理,科学管控,守住机构编制底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机构设置上,坚持“撤一建一”的原则,对改革中新成立的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法规依据严格界定职责,杜绝出现“职责模糊、权责交叉、事无人管”的现象。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加大职能和机构整合力度,依法调整优化部门“三定”规定。在编制管理上,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以制度促管理,统筹编制资源使用,根据各单位职能变化统筹考虑、动态调整。同时,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通过“盘活存量”提高编制资源配置效益。主动与各部门单位沟通,讲清核编、定职数等政策要求,切实将机构编制控制关口前移。坚持精简编制与整合机构职能相结合,并通过核减和收回等方式,将腾出编制资源调配到有刚性增编需求的领域,有效地缓解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矛盾。
岳阳县“三举措”做好机构编制管理与县委巡察工作结合文章 岳阳县委编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岳阳县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监督范围,从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把握巡察重点。对照县委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分类制定督查清单,在十二届岳阳县委2020年第八轮巡察中,将机构编制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情况首次纳入巡察范围。紧盯“吃空饷”、“条条干预”、“擅设机构”、“擅挂牌子”、“挤占挪用基层编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情况,以及机构改革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时间,逾期不执行、不报告等问题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注重方式创新。加强巡察前培训,在县委巡察培训计划中加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解读和机构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等重点内容,提高巡察人员机构编制督查业务能力。加强巡察中配合,县委编办主动提供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实名制台账、机构改革方案等必要资料,并即时提供业务咨询,必要时派专人协助解决督查中的疑难问题。加强巡察后复查,对巡查结束后提交的机构编制突出问题,由县委编办联合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再次开展实地核查,下发联合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并视其情节向县委提出问责建议。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编办汇总所有机构编制方面问题,有针对性的对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整改情况须经县委编办验收通过后再提交县委巡察办,并随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对巡察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由县委编办开展专题调研后提供可实施性解决方案。2020年,为缓解因编制不足而存在的“混编混岗”问题,我县研究出台了县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池和乡镇行政编制周转使用办法;为加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视,提请在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重分值加入机构编制管理考核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