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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出台《加强调研信息工作的意见》编稿时间: 2020-07-01 11:35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岳编办发〔2020〕97号
关于加强调研信息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编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编办、南湖新区工委编办、屈原管理区党委编办,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和课题调研工作保障激励担当作为的意见》(湘编办发〔2020〕10号)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岳阳机构编制系统调研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充分认清调查研究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长效机制的根本要求,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履行新使命、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的必然举措,始终坚持把调研信息工作作为服务决策、创新突破、提升能力、扩大影响的基础工程抓实抓好,推动形成重视调研、勤于调研、深入调研的良好氛围。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主管科室牵头抓、其它业务科室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市县两级明确调研信息分管领导和信息员,本办各科室指定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市委编办综合科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调研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三、建强信息队伍。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员队伍,每个县市区明确1至2名具有较高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建立信息员微信工作群,加强经常性的业务交流学习。定期组织开展荐稿评稿活动,利用微信群组织信息员开展学习交流。积极组织信息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队伍能力水平。 四、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聚焦深化机构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主责主业,突出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对策;注重总结提炼工作实践中“一招鲜”等创新性做法,形成工作经验。 五、加强信息报送。本办每一名领导分管的科室每年共同完成1个重要课题研究;本办各科室围绕年度工作任务,每一项重点工作至少撰写1篇信息,平均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4篇以上。县市区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完成1个以上重大课题研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市委编办综合科;围绕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至少各报送1篇信息,由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委编办综合科,平均每月报送不少于2篇,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8篇以上。特别重要的综合性信息由综合科协助完成。 六、优化宣传平台。在岳阳机构编制网开设《岳阳机构编制工作》专栏,刊发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质量较高的典型经验、调研报告、工作建议等有指导、借鉴意义的重要工作信息。鼓励县市区委编办、各科室向省以上机构编制部门“一刊一网”和机构编制工作杂志投稿。 七、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岳阳市委编办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标准,明确信息审核发布权限程序和时限,调整优化信息发布结构。“县市区工作”专栏一般主要刊发业务类工作信息,特别典型且质量较高的自身建设类信息也可发布。 八、加强通报督导。制定调研信息工作累积计分办法,实行调研信息工作积分制,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市区委编办、各科室调研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信息报送提示,指导县市区委编办和各科室及时做好重点信息报送工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或稿件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促进全市调研信息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九、健全激励机制。将调研信息工作作为年终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室述职单独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科室评先、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根据年度积分情况,按一定比例提出调研信息先进县市区(科室)和先进个人考评意见,提请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按规定给予奖励。积极开展全市机构编制业务主题征文或专项调研活动,按活动方案明确的奖励办法适当奖励。 十、搞好转化运用。加强工作成果、调研成果双向转化,对机构编制工作实践中开展的有益探索、管用做法,及时调研总结,形成经验材料,并积极向有关媒体宣传推介;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有面上指导意义的经验成果,积极向市委编委和市委领导汇报,及时转化为政策性文件或制度规定,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全面推广。
附件:岳阳市机构编制系统调研信息工作累积计分办法
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为规范岳阳市机构编制系统调研信息工作积分办法,根据湖南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和课题研究工作保障激励担当作为的意见》(湘编办发〔2020〕10号),特制定此办法。 调研信息工作采取累积计分的办法,累积分包括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市委编办刊物及其他刊物、媒体信息采用累积分和日常工作信息得分。计分标准是: (一)基本分。完成全年报送任务的单位计100分,每少1篇扣2分(全年报送数为0的,基础分计0分). (二)加分项。 1.加1分:岳阳市委机构编制网“县市区工作”栏目单篇采用,“岳阳机构编制”专栏综合采用;岳阳市直部门刊物、媒体单篇采用。 2.加3分。岳阳市委机构编制网“岳阳机构编制”专栏单篇采用;《岳阳日报》《岳阳工作》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刊物、媒体采用。 3.加5分:湖南机构编制网采用; 《湖南机构编制》内刊综合采用;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等相关刊物和信息宣传载体综合采用;其他省直部门的刊物、媒体单篇采用。 4.加10分:中国机构编制网采用;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综合采用或特约专栏采用;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等相关刊物和信息宣传载体综合采用;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等相关刊物和信息宣传载体单篇采用; 《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湘评论》等省内主流刊物、媒体简讯类新闻采用。 5.加15分:中央编办《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内刊综合采用;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单篇采用; 《湖南机构编制》内刊单篇采用;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等相关刊物和信息宣传载体单篇采用。 6.加20分:中央主流刊物、媒体单篇采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湘评论》等省内主流刊物、媒体头版或整版采用。 7.加30分:中央编办《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内刊单篇采用;中央编办及省委、省委编委领导同志作出肯定性明确批示;成果转化为省委、省委编委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内容。 同一稿件被重复采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