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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委编办“三项”措施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为基层减负

编稿时间: 2024-09-04 10:19 来源: 云溪区委编办 浏览:


为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实效,云溪区委编办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切实为基层“小马赋能”“大车减负”。

足额配置编制资源。将预留的乡镇编制进行了全部分配到位,共新核增全区镇(街道)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32名。将事业编制分配权下放给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对所属事业单位按需配编、动态调整、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区委编办只是进行登记备案。统筹使用区直编制资源,整合50名空余编制建立“人才编制专户”,开辟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切实为引进全区紧缺人才按下“快捷键”。在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重点整治区直部门“条条干预”镇(街道)机构编制设置问题。

对镇(街道)用编需求“开绿灯”。将镇(街道)用编需求纳入区委编委会议专题研究,认真落实省委“5+1”文件精神,按照“结构稳定、更替有序、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不满编运行”要求,合理审定镇(街道)用编需求,通过“四海揽才”、公开招录招聘、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比选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定向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人员等方式,激发镇(街道)及村(社区)活力,充分保证了镇(街道)工作人员数量和质量。同时,加大镇(街道)用人扶持力度,将选调生、退伍士官、三支一扶等能用可用好用的人员优先安置到镇(街道)工作,不断补充镇(街道)工作生力军。

着力整治违规借用抽调工作人员的问题。制定出台《云溪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用(调)工作人员行为实施方案》,建立全区借用抽调工作人员审核审批制度,督促违规借用抽调人员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同时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抽调镇(街道)工作人员,也不再审批借用抽调镇(街道)事宜,对已借用抽调的镇(街道)人员,不论是否办理了审批手续,都必须限期退回原单位。今后凡违规借用抽调工作人员的一经查出,将严格追究借出、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整治,共退回区直部门借用借调的镇(街道)人员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