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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9-06-19 08:35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岳编办字〔2019〕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

答    复

 

付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法律保障的建议》收悉。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您高度关注和重视我市公职律师制度工作,令我们深感敬佩。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办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与市直有关部门多次讨论。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在司法行政部门增设公职律师管理科的问题。

    2018年10月12日,省委召开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市迅速启动。目前,市司法局的“三定”规定已经市委和市政府批准,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在市司法局的“三定”规定中单独设置了“律师工作科”,“律师工作科”的主要职责为“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工作”。

    二、探索公职律师编制单列管理的问题。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我市公职律师编制暂时无法单列管理。您在提案中分析目前我市公职律师管理存在的困难,非常到位,提出的建议也很中肯,我们表示完全理解。根据司法部2018年12月13日印发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公职律师表彰奖励制度,对勤勉尽责、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公职律师给予表彰,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予以激励”,我办将进一步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一起探索公职律师在职称、待遇、晋升等方面的激励措施,为公职律师在体制内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公职律师既是国家公职人员,又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我们市委编办的信任,并期待您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岳阳市委编办

2019年5月29日

 

 

 

 

 

 

 

 

 

 

 

 

承办负责人:殷清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纯  0730-888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