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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将改变 我们的生活(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编稿时间: 2020-11-11 01:55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事编科 殷薇

荣幸能有机会跟大家一起学习今年新鲜出炉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是市民法、权利法,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典就是要将这个“总和”,尽可能囊括到一部成体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民法典》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将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今天我想以“小芳”这个人物的一生所发生的小故事来跟大家粗略的解读一下我们的民法典:

一、当“小芳”还是个胎儿。

当小芳还在妈妈肚子里,她的父亲因为一场交通事故去世了,父亲遗留下来了一套房子,10万元的存款,还有交通事故赔偿金。“小芳”的爷爷奶奶说“小芳”还只是个胎儿,所以认为小芳没有资格来继承她父亲的遗产。民法典告诉我们:“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意味着我们人从怀胎时期起便受到了来自法律的保护。

二、当“小芳”7岁了。

    小芳长到七岁了,她沉迷手机游戏,偷偷用妈妈的手机给游戏充了很多钱,妈妈发现后,通过与软件开发公司交涉,追回了这笔钱。民法典第二十条告诉我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小芳”18岁了。

    小芳经过勤奋学习,终于考上了大学,大学里好多同学都有新手机,小芳很羡慕,她也想买部新手机,于是她跟某网贷平台借了钱,还发了自己的照片作为担保,没想到一个月后利滚利借的钱翻了十倍,小芳很害怕,于是报了警,该平台一个月后被警方查处了。民法典告诉我们:“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四、当“小芳”25岁了。

    小芳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工作,有次下班回家,遇到一位突发心脏病昏倒在地上的大妈,急忙上去救人,但由于着急用力过度,不小心压断了大妈的一根肋骨,大妈醒来后报警,想要小芳赔偿,警察告诉大妈,小芳如果不对你实施抢救,你可能就有生命危险,小芳对你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民法典告诉我们:“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五、当“小芳”45岁了。

小芳的婆婆来她家看望孙女,走到小区楼下被楼上一个住户家扔下的塑料水瓶砸晕,小芳大怒报警,警方查明了责任人,小芳的婆婆获得了赔偿。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高楼林立,越来越多的人从平房住到了楼房,高空抛物或坠物的案件也随之越来越多,民法典为了保护我们头顶的安全,出台了关于高空抛物或坠物的责任条款,同时也明确了责任主体。民法典为我们的头顶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

六、当“小芳”60岁了。

   小芳年纪大了,记性不太好了,在小区遛狗时有一次忘记拴狗绳,小狗咬伤了小区里的孩子小明,监控显示调皮的小明有故意刺激小狗的行为,但即使这样,小芳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民法典告诉我们:“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七、当“小芳”80岁了。

小芳今年80岁了,身体不太好的她立下了遗嘱,愿意在她死后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给医学研究事业。打印遗嘱时她找来了二位朋友作为见证人。 民法典告诉我们:“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因为近年来科技颠覆性的发展和应用,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同时对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诉求也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更希望通过民法典,依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民法典》则很好地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新要求。“小芳”就是你我他,而民法典就像我们的守护神一样,守护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