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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委编办“三强化三确保”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

编稿时间: 2022-09-28 02:08 来源: 汨罗市委编办 浏览:

 

为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益,近日,湖南省汨罗市委编办联合组织部、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实施“三强化三确保”推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高质高效。

一是强化对标对表,确保政策贯彻到位。汨罗市委编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岳阳市《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的暂行规定》(岳编发〔2022〕8号)精神,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调配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调配对象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份、学历、任职年限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一般以公开选调等竞争方式产生人选,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集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1至2次。

二是强化依法依规,确保业务流程顺畅。汨罗市委编办联合组织、人社部门,科学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流程图,界定跨系统、跨部门以及系统内部人员流动调配操作流程,明确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动议人员用编事项,首先报编办从源头上把好编制使用核准关,对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积极发挥周转编制池和人才专户作用,组织部、人社局同步开展档案预审,着力提升工作时效。在空编内和审档符合条件的,报请编委领导审批后及时启动流动调配程序,调入单位制定申报工作方案,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受理人员流动调配审批事项,办理流动调配手续,编办及时办理调配人员的出入编登记手续,严格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是强化选人用人,确保事业长远发展。汨罗市委编办着力化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龄老化与结构性不均的难题,明确单位进人原则上控制在35周岁以下,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以及工作经历等要求,选调优秀的人才充实到急需紧缺的岗位,做到“人岗相适、流向合理”,同时侧重于新生力量的持续培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形成老中青梯次结构,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为建设高质量发展汨罗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