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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三高四精”推进深化事业单位 改革试点工作

编稿时间: 2021-10-26 10:18 来源: 华容县委编办 浏览:

2021年,华容县被确定为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2个试点县之一。为加快推进改革试点任务,华容县高位推动、高效联动、高质驱动,精准实施方案、精干设置机构、精简编制规模、精细治理体系,改革试点各项重点任务不断落地落实。

一、高位推动。县委、县委编委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先后于9月1日、9月3日召开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动员部署会、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业务培训会,动员、培训各涉改单位加快启动改革,落实改革任务。改革试点工作由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方案审核组、人员转隶组、后勤保障组。各涉改县直部门相应成立了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高位推动,为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高效联动。为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县委编办在提高改革工作效率上下足功夫。一是分类施策。根据《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县委编办将涉改事业单位分为需要制定“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事业单位、暂不需要制定“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事业单位、需挂牌事业单位等多个类别,将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分为整合组建的事业单位、撤销的事业单位、更名的事业单位、部分职责划转的事业单位等不同的转隶方式,分类施策、分组推进。二是上下联动。制定《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表》,将改革任务细化为25项,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涉改单位实行日报告制度。县委编办分4组,每组对口联系约12家主管部门,并分别指派1名“联络员”,对主管单位“一对一”包挂,编办领导为各小组组长,以“早领清单、晚结账单”的方式挂图作战。县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坚持每日问效,对进度缓慢的单位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狠抓重点、压茬推进。三是横向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如县委组织部负责党组织关系调整工作、参公人员转隶和工资关系调整工作,县委编办负责业务指导、“三定”规定审核、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人员转隶、工资关系转移、社保关系接续、岗位设置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三定”规定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等。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凝聚合力。

三、高质驱动。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县委编办制定了《关于做好县直单位“三定”规定和政事权限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参考标准》,各职能部门分别出台了《关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档案处置的提示》《关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资产划拨工作提示》《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人社部门经办流程》等指导文件。同时,县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机构挂牌、财务审计、印章收缴刻制等程序作了具体要求,规范工作流程。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撤并、人员划转,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平稳有序推进,是因为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改革思路清晰明确。

一是精准制定方案。2020年12月,在市委编办的带领下,县委编办工作人员深入江西省九江市和德安县调研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探讨、交流了改革中的方法经验和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为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立柱架梁把准了改革方向。后通过对各涉改单位调查研究,拟定了《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草案,并广泛征求县四大家领导及各涉改单位意见,经省、市委编办多次指导和优化,改革试点方案逐步修订完善。7月15日,华容县改革试点方案得到正式批复。

二是精干设置机构。为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公益职能,改革试点大力整合“小、散、弱”和职责相同相近单位,县直原则上不再保留5名及以下编制的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股级事业单位规模较小、设置比较随意,本轮改革精简股级事业单位61家,精简37.42%。如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能职责与县住建局多有扯皮,但其项目资金均通过住建部门争取和申报,为保障工作衔接有序,参照市本级将降格处理的做法,将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降格为副科级;对空壳事业单位如县公安农机监理中心,职能弱化单位如县木材检查站等予以撤销。

三是精简编制规模。在大力精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根据“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将精简收回的编制重点向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倾斜,结余编制放入人才周转编制池,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四是精细治理体系。除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外,涉改事业单位均制定了政事权限清单,明确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和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并制定了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将事项分为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确保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同时,在县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实现“三定”规定全覆盖的基础上,股级事业单位均制定了“三定”规定,为事业单位正常履职提供依据。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虽已基本完成,但改革效果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县委编办将跟踪评估改革试点后涉改单位在履行职能职责中体制机制运行情况,做好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为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县级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