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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委编办开展“五项清理”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权威

编稿时间: 2020-12-28 10:39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2019年以来,平江县委编办将上级部署的清理“吃空饷”工作进一步拓展,在全县全面组织开展了“吃空饷”、借调人员、编外人员、临时机构、县管国有企业人员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简称“五项清理”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持续清理,一些困扰机构编制工作的顽瘴痼疾得到了根治,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形成了“在编必在岗、请假有依据、无编不用人”的共识。

一是精心筹备,高位推动。从2019年5月起,县委编办组织专门班子开展了近2个月的前期调查,收集案例100多个,数据1000多条,起草了“五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县委编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发文。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组织部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等9家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工作班子,组建“五项清理”办公室,协同配合推动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严明纪律。县委专题召开了全县“五项清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运用会议、广播、手机报、电子显示屏、官方微信、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五项清理”工作的政策、意义、目标以及作法。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四个一律”的工作纪律,即:对单位不重视,不按时按要求自查自纠,或不配合清理办工作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在清理工作中自查自纠不彻底,漏报、瞒报“吃空饷”对象及借调(抽调)人员和编外人员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在清理工作中为被清理对象说情、打招呼的,或为被清理对象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视为干扰清理工作,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经清理办核实的“吃空饷”人员、违规借调人员,督查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按程序核销编制,解除人事、工资关系。

三是全面核查,跟踪督办。县清理办抽调10多位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县所有单位、人员进行了全覆盖的督查。在督查核实过程中,做到了“六查、三比对、三不放过”。即查现场、查花名册、查会议记录、查考勤登记、查证明材料、查政策依据;比对工作痕迹、比对分工安排、比对相关数据;举报线索不放过、核查疑点不放过、重点对象不放过。自去年7月至今,共对全县1196个单位(包括乡镇24个、乡镇站所148个、县直单位63个、县管国有企业6家、二级机构302个、临时机构206个、学校和教学点417个、医院30家)进行了全面督查核实。共核查人员20521人,发现大小问题2714个,涉及人员1694人。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县委编办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去年以来全县共解聘辞聘“吃空饷”对象205人,撤销临时机构68个,清退编外人员1255人,规范借调372人次,盘活编制428个,节约财政资金1亿多元。

四是建章立制,常态长效。通过“五项清理”,不但盘活了编制,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支持。为让“五项清理”工作保持常态长效,县委常委会明确“五项清理”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县委编办。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和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保持清理的良好氛围。同时,整合各级各类关于清理“吃空饷”的政策文件精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清理“吃空饷”“占空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病假产假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对容易引起“吃空饷”反弹的病事假和产假,从审批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到休假待遇及相关纪律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从源头上减少“吃空饷”现象。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县清理办还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平江县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平江县临时机构管理办法》《平江县县管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五项清理”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