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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严把“三个关口”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编稿时间: 2020-07-10 11:47 来源: 屈原管理区编办 浏览:

屈原管理区牢固树立“树龙头、抓规范、强基础”的理念,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股级职数管理的意见》《屈原管理区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从三个方面严把关口,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用好“一把钥匙”,严把源头关。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龙头把关、牵头抓总、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坚持“编制审批在先”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部门干涉下级的机构编制“五不准”,以及凡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由区编委或编办一个部门承担,由区编委主任或编办主任“一支笔”审批,区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龙头作用,实现了机构编制“一把钥匙”管理。

二是编好“制度笼子”,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对于按管理权限须上报审批的,经区编委会、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及时上报,不越权审批,不违反规定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调人程序,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以及“超编人员逐步消化”的原则,严格实行控编制度,严格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编办理程序,凡新增人员和调动人员由编办办理《控编通知单》,作为用人单位人员流动录用、工资审核、社会保障、经费核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督察检查,严把约束关。规范机构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建立了以编办为主,组织、人社、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区纪委、组织部、编办联合下发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规定》,建立督查追究机制,区纪委和编办定期对全区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编制管理办法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杜绝了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