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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委编委“五个坚持”规范议事规则

编稿时间: 2019-10-12 08:17 来源: 平江县委编办 浏览:

为适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常态,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平江县编委召开编委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平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五个坚持”为议事原则,提高编委会决策效率,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坚持“有编才进、有职才提、凡进必考、集体研究、违纪必究”的二十字方针。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是坚持计划服从编制,进人符合流向,配员服从结构的原则。没有上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的明确规定,一律不研究设立新的机构;没有上级编制部门增编文件,一律不研究增加行政编制;非事业发展需要,一律不研究增加事业编制;非经编办核定有空编,一般不研究行政事业单位调进人员、招录聘用人员。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交编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坚持编委成员单位共同把关的原则。

五是坚持按程序研究、办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