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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四个一律”推进“五项清理”工作

编稿时间: 2019-08-16 06:05 来源: 平江县委编办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精神,严控全县编制总量,盘活编制存量,节约财政支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江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借调人员、编外人员、临时机构、县管国有企业人员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五项清理”),以“四个一律”作为工作纪律要求,在全县全面开展“五项清理”工作。

一是对单位不重视,不按时按要求自查自纠,或不配合清理办工作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对在清理工作中自查自纠不彻底,漏报、瞒报“吃空饷”对象及借调(抽调)人员和编外人员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三是对在清理工作中为被清理对象说情、打招呼的,或为清理对象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视为干扰清理工作,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四是经清理办核实的“吃空饷”人员、违规借调人员,督查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按程序核销编制,解除人事、工资关系。

平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成立了以编委主任为组长;编委副主任,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键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五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县“五项清理”工作动员会议,按照《“五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清查督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开展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在县委编办的牵头统筹下,正有序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