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市区工作

屈原管理区认真开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能清理工作

编稿时间: 2018-12-19 10:30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9号)精神,根据市委编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迅速开展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能清理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9月25日印发了《屈原管理区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所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公益服务职能、生产经营职能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列明具体依据,汇总形成目录,确保11月底前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强化责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行使行政职责以及对应本单位“三定”规定的基础上,整理好本单位的行政职能、公益服务职能、生产经营职能目录,报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对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统计上报,确保应统尽统,应梳尽梳,如质如量完成任务。三是严格审核。区委编办和各主管部门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对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上交的职能清理整合和机构调整详细清理表册进行审核把关,充分运用我区2015年制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成果,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抽查分析,确保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的全面性和合法性。

通过此次认真清理,全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涉及26个单位,为下一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