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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委编办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编稿时间: 2020-09-15 09:33 来源: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浏览:

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健全完善我市公立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制,市委编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登记条件、程序和监管责任,为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

一是明确登记条件。主动与市教育部门对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幼儿园应以提供公益普惠学前教育为目标,符合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以下简称二类幼儿园)相关条件。明确二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由教育部门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法人登记。

二是明确登记要素。区分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幼儿园和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幼儿园两类,明确相应设立登记材料及流程。制作《二类幼儿园设立登记模版》,对其设立登记的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让经办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要求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宗旨和业务范围”一栏增加“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表述,经费来源表述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区别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对二类幼儿园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这类幼儿园在登记时,要提供国有资产占比证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和相关承诺证明文件等。登记管理机关主动与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衔接,避免重复登记。强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对幼儿园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对因违反公益目标或国有资产撤出、流失等不再符合相应登记条件的,及时予以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