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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落实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九条措施督查问责工作组发出第一批督办函

编稿时间: 2018-08-13 03:16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近日,市落实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九条措施督查问责工作组对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督办函,要求各牵头部门切实落实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九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7月,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振兴实体经济,牵引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九条措施,即工业项目园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超过100个工作日;企业开办7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九成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企业社会事务就近办理;坚决查处乱收费和强行阻工行为;凡有举报必查必处。

据悉,市落实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九条措施督查问责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后,为确保措施落地见效,由工作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市委问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化办等成员单位参与,将对市直重点部门、县市区落实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九条措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服务企业优化环境工作不到位、作风不实、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等情形进行问责。干部群众可通过工作组公布的举报地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信箱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