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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市区“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编稿时间: 2017-10-13 05:03 来源: 行政编制管理科 浏览: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 根据《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岳专治组办〔2017〕1号)部署和安排,决定于10月16日至10月20日对各县市区“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每个县市区安排为两天,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决定。 二、工作流程和督查重点 (一)进驻被督查单位召开相关人员见面会。督查组全体成员和被督查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会,并邀请县市区纪委负责人参加。主要议程是听取被督查单位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等情况,督查组组长讲话提要求。 (二)督查组对被督查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核查、抽查。 1、核查单位动员部署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记录纪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记录、公告、公示、文件等。 2、抽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核实在编不在岗人员、借调人员、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查阅单位填报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限期返岗通知书存根、清理“吃空饷”工作诚信承诺书、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干部职工花名册、工资统发人员名册、考勤签到表、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发放签字表、停薪留职合同以及退养、病休手续原始证明材料等。 3、现场抽查核实。与被抽查单位每一位在编在岗人员(人员较多的可随机抽查,抽查原则上要达到在编人员总量的30%以上)当面核实身份,核对本人身份信息,询问工作岗位及工作安排等情况。核实在编不在岗人员、借调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核实单位是否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2个部门。 4、督查组人员碰头。对被督查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三)督查组到被督查单位召开情况反馈会。参加人员同见面会一致。主要议题:一是督查组通报督查评估意见;二是被督查单位说明情况并表态;三是督查组长讲话,进一步明确要求。 附件:县市区督查评估情况统计表 岳阳市“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县市区督查评估情况统计表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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