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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0-10-09 04:37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岳编办字〔2020〕14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

答     复

 

高鸽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改变我市中小学校医配备不足现状的建议》收悉。您对我市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关注与支持令人钦佩。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现就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引发我国政府对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在目前以及今后长期发展、建设方向上的一个深刻思考。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卫生工作,更是国家全面发展公共卫生事业过程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而校医作为中小学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着师生的安全健康,对校园疾病的防治等工作也至关重要。

对于您提案中涉及的“目前学校校医不足,且多为兼职人员的现象”,我办和市教体局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目前市直中小学已配备专职校医23人,兼职校医4人,近两年已辞职2人。如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关于校医的配备标准,市直学校应配备校医67名左右,确实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我市市直共核定教职工编制3087名,实有教职工3368人,超编281人。因此,在目前学校超编严重的情况下,要配齐配足校医难度很大。

我们机构编制部门一直非常重视教职工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7〕18号)文件要求,及时对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针对您提出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条例规定,配足校医”、“要建立校医专项编制,逐年解决校医编制不足问题”以及“统筹解决校医编制,完善我市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等建议,我办将认真研究,积极作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校医配备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出台相关政策。我办将会同市教体局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汇报,争取上级部门出台文件,将校医编制单列,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明确校医编制配备标准。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资、职称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校医队伍建设;二是统筹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育需要。我办将结合各类事业单位改革,将精简收回的编制资源向教育部门倾斜,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在学校有空编的前提下,确保校医配备到位,充实学校校医力量,提高校医整体水平。三是创新管理方式,增加服务供给。对于校医等教学辅助岗位,建议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所需资金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以缓解校医力量不足的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我们市委编办的信任,并期待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承办负责人:殷清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殷薇  888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