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06-22 09:08 来源: 综合科 浏览:

岳编办字〔2018〕3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

答    复

 

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下放云溪区部分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建议》收悉。您高度重视园区发展的精神令我们深感敬佩、深受鞭策。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办高度重视,与市直有关部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多次研究,并做了大量协调联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加快绿色化工园指导意见的问题

    201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城陵矶水运口岸优势,推进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发展,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45号),共23条,明确了临港新区的发展定位,并授予其市级综合经济管理权;同年,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试行)》(岳发〔2010〕1号),涉及规划范围、用地保障、事权划分、财政金融支持、行政审批权限和开展办实事等方面共计19条,上述两个文件的出台基于城陵矶新港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发展契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还未有相关特殊支持政策文件出台。

    2012年,为支持绿色化工园申报全国第二批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我市由时任副市长的向伟雄同志牵头,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申报工作,并草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发展的意见》。在循环化改造园区试点园区申报成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草拟的支持意见因市领导未最终研究没有获得通过。尽管如此,市发改委在过来的工作中争取了大量中央、省、市资金和项目支持,为支持绿色化工产业园的发展壮大做了大量工作。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对制定优惠政策给予了严格规范,原则上不允许“一园一策”或“一区一策”,所以市委市政府对园区发展统筹出台了“四个十条”,不再单独对某一个地区出台相关政策。

    二、关于绿色化工园简政放权的问题

    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遵循的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绿色化工园隶属云溪区人民政府。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化工项目的审批权限大多集中在省、市两级,而市直相关部门的派驻机构权限有限,客观导致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繁琐、耗时较长。

    为此,我办采取“三步走”的方式,扎实做好湖南岳阳绿色化工园简政放权工作:一是梳理问题清单。2017年5月,我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梳理了由园区管委会提出的13个方面的诉求,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其中,优化流程的6个诉求全部答复,并明确了具体措施;下放权限的诉求同意5个,已制定方案或按程序下发文件;因政策等原因不能下放的2个,也已与园区管委会达成共识。特别是围绕绿色化工园最急需、最迫切、最关注的重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一批“真金白银”的行政审批权限。如,市国土局将区投区建和区级自筹项目征拆资金概算审查,以及工业用地出让方案下放区级;市林业局将拟建项目使用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的现场核查下放区级等等,均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二是定期跟踪问效。问题清单建立后,我办先后两次督查措施落实情况。今年4月,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反映:大部分园区简政放权诉求已得到了解决,希望市发改委能对园区中介服务收费进行认真调研后,出台具体的收费清单和优惠政策,市林业局对区林业局加强业务指导。随即,我办将园区诉求反馈至市发改委和市林业局。两局均及时落实和答复了园区诉求。三是持续巩固改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一个不断探索、尝试、完善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随着相关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园区,园区的审批效率将会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产生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们有充分认识,将会协调市直职能部门采取集中调整和即时调整相结合的方式,不断精简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能,为入园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我们市委编办的信任。同时,我们也恳请您一如既往重视、支持、参与这项改革探索,并期待您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岳阳市委编办

2018年5月11日

 

 

 

 

 

承办负责人:殷清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邓澳利  0730-888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