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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编办内设机构

编稿时间: 2019-08-05 08:25 来源: 本站 浏览:

职责分工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后勤接待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审核管理;审核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组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本办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承担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的研究和拟订工作并组织指导市直单位实施;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变更名称、加挂牌子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工作;承担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其他专项编制的分配、调整总体方案,并承担市直部分的实施;负责市直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审核;负责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的汇总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审核市直行政单位用编申请,负责市直行政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用编计划的审核,负责市直行政单位“三性”人员用工计划数的审批主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县乡行政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提出加强和规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意见;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审核市直事业单位、市直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市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能确认的审核工作;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对象使用的事业编制,以及军队转业干部使用的领导职数。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三性”人员用工计划控制数的审批和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结构管理;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用编申请。参与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县乡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四、县乡机构编制科

承担县(市、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及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并指导实施;承担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变更名称、加挂牌子和领导职数(含高配)核定及其增减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县(市、区)行政、政法编制和其他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分配、调整方案的实施;负责拟订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审核;负责县(市、区)年度用编计划的审核工作;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实名制管理和信息科

拟订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推行和管理;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登记、办理用编通知的工作,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发布相关统计信息。负责市直并指导县市区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机构编制系统办公自动化推行工作。

六、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园区机构编制科)

负责牵头抓好中央、省、市相关机构编制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参与拟定全市相关机构编制法规,并进行合规性审查;市负责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及县市区工业园机构编制管理。

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

负责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规划;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牵头组织监督检查全市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牵头组织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机构编制举报事项并负责督办,管理“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并登记、调查核实举报事项;牵头组织、承办市委、市政府绩效等考核中机构编制方面的考核和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考评;负责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工作,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依法保护全市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为事业单位提供维权服务和咨询服务;负责组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发证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注销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算;承办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县市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综合调研与宣传工作。

九、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

负责办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主题党建活动、意识形态等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等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负责群团(工会、残联、科协等)、民主党派、老干、计生、关工委、综治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文明创建、扶贫帮困等工作。